邢臺清河縣2016年公開招聘公安輔警、法檢書記員簡章
根據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勞務派遣工作人員,定向派遣到清河縣公安局、清河縣交通警察大隊、清河縣法院、清河縣檢察院擔任輔警、書記員的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yōu)錄用。
二、招聘對象及名額
本次共招聘勞務派遣人員140名,其中大專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yè)生100名,其中包括女性16名(要求該學歷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站可查詢);應往年退伍士兵40名。
(清河縣事業(yè)單位在編自籌人員符合上述條件者也可報考)
三、招聘條件
(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擁護黨的方針政策,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熱愛公安、司法事業(yè);
(二)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雙眼矯正視力均在1.0以上,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殘疾、紋身、重聽、色盲、口吃等,符合公安、交警、法院、檢察院輔警及書記員的身體條件;
(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yè)生、應往年退伍士兵及清河縣事業(yè)單位在編自籌人員(大專以上學歷或退伍士兵)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報考人員不受戶籍限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敗壞,曾有流氓、盜竊等不良行為的;
4、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6、其他不適合從事公安輔警及法檢書記員工作的。
(六)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回避關系是指《邢臺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第四十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guī)定。
四、開考比例
招聘總人數與崗位報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2,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適當降低比例。
五、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按照發(fā)布招聘簡章、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能測試、選崗、體檢、政審、公示、辦理手續(xù)等程序進行。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實施,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優(yōu)先選崗的辦法進行。
(一)發(fā)布招聘簡章
在清河黨政綜合門戶網站(www.qinghexian.gov.cn)、清河人力資源網(www.qhrlzy.com)、清河縣電視臺、清河報等媒體發(fā)布招聘簡章。
(二)報名
報名地點:清河縣人力資源市場
報名時間:2016年8月1日---2016年8月4日
報名者需持證件:1、畢業(yè)生需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原件、復印件及畢業(yè)生檔案;2、退伍士兵需有效身份證、戶口本、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及退伍士兵檔案(今年退伍的士兵可先行按照武裝部提供的審核材料或部隊出具的今年退役證明進行報名、考試,進入擬錄用公示人員待手續(xù)完備后方可錄用);3、近期同版免冠彩色小二寸證件照3張及電子版照片。
報名者持以上證件到現場進行資格初審,同時,對報名者進行現場初步體檢(符合本方案中招聘條件第二條的內容),初審合格者辦理報名手續(xù),本人填寫《清河縣公開招聘勞務派遣人員(公安輔警、法檢書記員)報名審核表》一式三份。報名人員應本人到現場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
(三)資格審查
根據個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由招聘工作紀檢監(jiān)察小組對其進行資格審查,并對審查結果公示三天,對發(fā)現弄虛作假者取消招聘資格。經審查符合條件者于2016年8月9日持本人身份證到清河縣人力資源市場領取《準考證》。
(四)筆試
筆試工作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實施。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上的通知為準。筆試采取閉卷考試進行,筆試成績滿分100分,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公共基礎知識、法律、歷史、地理、時事政治等相關內容。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考前培訓班。筆試結束及時公布考生的成績和名次,按照招聘人員1:1.3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試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五)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為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測試標準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標準》執(zhí)行,實行百分制計算標準。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六)選崗
綜合成績由筆試成績和體能測試成績兩部分組成,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體能測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根據崗位條件依次選崗并進入體檢,綜合成績末位并列人員按筆試成績高低取舍。(附《清河縣2016年公開招聘勞務派遣人員(公安輔警、法檢書記員)選崗條件表》)
(七)體檢
體檢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組織體檢人員到指定醫(yī)療機構統(tǒng)一進行體檢,具體體檢有關事項另行通知。體檢中如果有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錄用。
(八)政審
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政審考察,考察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審工作暫行規(guī)定》執(zhí)行??疾鞎r填寫《清河縣公開招聘勞務派遣人員(公安輔警、法檢書記員)考察表》,由村委會(或社區(qū))、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鑒定意見,加蓋公章。通過政審對考生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提出合格與否的書面考察意見。政審不合格人員不予聘用。
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名額出現空缺的,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1)應聘人員體檢、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招聘對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招聘對象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
(九)公示與審批錄用
體檢、政審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匯總后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個工作日。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未領取有關準考證或通知,未按有關規(guī)定參加筆試、體能測試、體檢,未報到的,均視為自動放棄。
六、招聘人員有關待遇
(一)簽訂聘用協(xié)議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每年由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公司聯合對聘用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續(xù)簽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續(xù)簽。
(二)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工資由勞務派遣公司予以發(fā)放。工資標準執(zhí)行省規(guī)定的我縣最低工資標準(以后按省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進行相應調整),績效工資300元,加班津貼200元;參加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單位繳納部分按社保政策逐年據實列支。
2016年7月26日